广电网络(维权)(600831)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。
7月5日晚间,广电网络发布公告,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告知书载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按照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将在2024年7月8日停牌1天,并于7月9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变更为“ST广网”,日涨跌幅限制为5%。
对于本次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广电网络表示将积极落实监管要求,并尽大努力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。按照规定,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满12个月,且公司就行政处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后,公司可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。
回溯2023年12月25日,广电网络因涉嫌信披违法违规,被中国证监会立案。经过6个多月的调查,相关调查结果出炉,公司于7月5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。
经查明,广电网络在2022年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,导致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2352.16万元,占当年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.44万元的118.95%。2024年4月16日,公司已更正前述会计差错,更正后2022年利润总额由盈转亏。
据悉,前述虚增利润事项涉及3个项目,分别为白水县雪亮工程、合阳县立体防控体系治安视频监控图像服务安装服务工程,以及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项目。
具体来说,广电网络在2022年年报中披露,“就‘白水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’建设与维护合同签署《补充协议》,根据合同已完成结算的部分调整应付结算款,确认当年投资收益1560万元”。而实际情况是,前述《补充协议》签订于2023年,在2022年并不满足收益确认条件,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86.23万元。
另据2022年年报,广电网络称在2022年度与13家供应商就协议付款达成供应商折扣承诺,折扣合计3318万元,确认债务重组收益468.86万元,确认的前提为公司在2022年10月30日前交易对方支付约定金额款项。而实际情况是,截至2022年末广电网络并未向交易对方全额支付款项,不满足收益确认条件,导致虚增利润总额372.95万元。
除此之外,2022年12月,广电网络子公司广电华通与交易对方达成协议,拟受让社区警务e采通信息平台软件著作权,同时与上述交易对方及其关联方签订《资产抵债协议》,约定以该软件抵偿双方往来欠款,公司据此确认2022年收益586.72万元。事实上,截至2022年末广电华通并未取得上述软件著作权,不满足投资收益确认条件,叠加综合信用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等因素,导致公司2022年虚增利润总额792.98万元。
鉴于上述情况,陕西证监局拟决定对广电网络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,并处于540万元罚款;对相关责任人王立强、韩普、胡晓莱给予警告,并分别处以240万元、200万元、200万元罚款。
业绩方面,广电网络在2023年虽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方面取得一定成果,但整体经营情况未达预期,全年实现营收23.08亿元,同比下降23.02%;净利润-6.26亿元,同比由盈转亏。今年一季度,公司仍处于亏损状态,亏损额为9316.67万元。
广电网络表示,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,现阶段正在优化广电5G通信网、互联网骨干网(CBNET)、固定语音网、广播电视业务网,推进传统业务转型升级,同时将优化财务结构,压缩费用支出,实现降本增效。
文章来源:证券时报·e公司原标题:因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广电网络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安溪峰德十方茶叶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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